最近不約而同有一些粉絲來詢問咩媽 之前車禍的事處理如何
( 回顧: https://reurl.cc/L71RlK )
因為不服初判結果,所以咩媽再花三千申請車禍肇責鑑定
鑑定結果出來,對方從無責變成也有肇責
對方有保險,所以後續的賠償問題通通交給保險跟我談
後來,保險說依肇責比例來說,我還須賠償對方汽車維修費約10萬元,就如咩媽之前有提到,車禍當下對方的車外觀幾乎沒有損毀,加上她拖了一個多月後才進場處理,所以咩媽一直覺的這個價格非常不合理
聽完保險要我理賠的金額後,我淡淡且冷靜地回:「不是我不賠,但太不合理,還是你就直接去法院告我,法官判我賠多少我就賠多少!」
「另外,我後來有上網查,跟我類似的案子,一樣行駛在同車道上、前車未打方向燈是判後車全責,所以如果我再申請鑑定不一定能翻盤~」
保險公司聽完我說的話後,就直接說『不然我們各賠各的妳覺得如何?』
幾分鐘的差距,本來要求我賠10萬到不用賠,這代表什麼?!
關於保險這塊我還真的不懂~ 怎麼可以說變就變?!
其實在對方保險還沒說要各賠各的時,我有打算去提告,因為車主的態度真的很不可取,就算今天我要賠錢,我也想讓對方被罰過失傷害這條罰金給國庫,而不是讓她輕易全身而退
但善良的家人們告訴我,算了~我們人沒事就好,傷沒留下後遺症就好~自己花幾萬維修自己的車就當作買經驗,下次騎車要多注意!
所以後來咩媽就跟保險談好各自負擔自己的損失,和解了!
講了這麼多,主要就是要跟大家說,如果真的很不幸運與人發生車禍,對初判結論不滿意時就自掏腰包去申請鑑定,然後多花一些時間上網找找看有沒有跟自己相同的案例,看大家的案例是怎麼判~
然後,車險不要只有保強制險而已,就算你只是在住家附近騎乘,因為意外說來就來!
後續:
後解後的某一天,咩媽跟車主相遇了
恩,很不幸,我們住同一大樓!
我住樓上,她住樓下
那天我要下樓,電梯從樓下上來後,門一打開裡面站了一個人
當時咩媽沒注意到是她,準備要進電梯時,她竟然按關門
我差點被夾到,我馬上按電梯鈕讓門再打開
進了電梯後,才發現是她!
為什麼她會從下面上來又再下去
想想,應該是她同時按了上樓和下樓的鈕,看哪台電梯先到
她應該沒想到先到的電梯會再繼續往上,然後遇到了我!
我只能說,她除了開車分心沒注意前方狀況外,還不耐等待,硬要按兩台電梯浪費公電!
最後就是沒等我進電梯,反而立馬按關門,這種行為真的很沒品!
真心希望以後不要再遇到她了!!! 老天保佑~
#希望她的主能告訴她_要心存善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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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實經過:
日前和他人發生車禍,我方機車對方汽車,
我有受傷,且後來得知對方全責
因對方不聞不問,全權交由保險公司處理,
我知道保保險的用意就是降低出事情的風險,
但對方連傳簡訊表示道歉都沒有。
因工作需要,要先把車子修好,身上也沒有現金可以修
所以先和保險公司和解了,並拿到和解金。
問題:
和解書上載明,需放棄民刑訴訟權,
但我知道刑事的告訴權是不能放棄的,
所以實際上仍能提告,
但會造成契約不履行(違約)的問題(有查過判例不會,因為要求放棄刑事是違憲,這方面有請板上大大解惑),
而契約上沒有說到違約應該繳納多少違約金,
那和解金是否會被收回?
這麼做的用意是在提醒對方,
不要以為交給保險公司就什麼事都可以不管,
老實說,連個簡訊都沒有,實在是感受不到歉意。
白白被挨了一頓,還在地板上摩擦好幾公尺呢
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/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,如內容尚有不足,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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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編輯: ponwar87123 (220.141.102.20 臺灣), 07/03/2021 01:39:39
謝謝各位。的確付錢的是保險公司,所以我必須承擔被對方反告民事的風險就是了。
但我記得我查判例,有提到這部分違憲還違反哪條,會部分失效?我還要再去查查
※ 編輯: ponwar87123 (1.160.179.22 臺灣), 07/03/2021 08:50: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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